妊娠期高血糖包括妊娠期不同類型的糖代謝異常,與巨大胎兒、剖宮產術分娩、早產、子癇前期等不良妊娠結局明確相關,且遠期母兒代謝綜合征的發(fā)生風險增高。
一、妊娠期高血糖的分類及診斷標準
1. 糖尿病合并妊娠(PGDM):指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。也包括孕前未確診、孕期發(fā)現血糖升高達以下任一標準者:(1)空腹血糖》7.0mmol/L;(2)伴有典型高血糖或高血糖危象癥狀,同時任意血糖》11.1mmol/L;(3)HbA1》6.5%。
2. 糖尿病前期:包括空腹血糖受損(IFG)和糖耐量受損(IGT)??崭寡恰?.6mmol/L,<7.0mmol/L可診斷為IFG。糖耐量服糖后2h》7.8mmol/L,<11.1mmol/L為IGT。
3. 妊娠期糖尿?。℅DM):妊娠以后發(fā)現的糖尿病,不包括孕前血糖高但未發(fā)現,妊娠后發(fā)現達PGDM標準的糖尿病。妊娠24-28周行75g OGTT:空腹血糖》5.1mmol/L、口服葡萄糖后1h》10.0mmol/L、2h》8.5mmol/L,任何一個時間點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即診斷為GDM。
二、糖尿病高危因素
肥胖、一級親屬患有2型糖尿病、冠心病史、慢性高血壓、高密度脂蛋白<1mmol/L和(或)三酰甘油>2.8mmol/L、GDM史或巨大兒分娩史、多囊卵巢綜合征史、早孕期空腹尿糖反復陽性、年齡>45歲。
三、妊娠期營養(yǎng)管理與指導
1. 妊娠期高血糖孕婦應控制每日總能量攝入,妊娠早期不低于1600kcal/d,妊娠中晚期1800-2200kcal/d為宜;伴孕前肥胖者應適當減少能量攝入,但妊娠早期不低于1600kcal/d,妊娠中晚孕期適當增加。
2. 推薦每日攝入碳水化合物不低于175g,攝入量占總熱量但50-60%為宜;蛋白質不應低于70g;飽和脂肪酸不超過總能量攝入的7%;限制反式脂肪酸的攝入;推薦每日攝入25-30g膳食纖維。
3. 建議每天餐次3次正餐和2-3次加餐,早、中、晚三餐的能量應分別控制在每日攝入總能量的10-15%、30%、30%,每次加餐的能量可以占5-10%。
4. 保證維生素和礦物質的攝入,有計劃地增加富含鐵、葉酸、鈣、維生素D、碘等等食物,如瘦肉、家禽、魚、蝦、奶制品、新鮮水果和蔬菜等。
5. 建議孕前正常體重孕婦妊娠期增重8-14kg,孕前超重和肥胖孕婦妊娠期增重減少。
四、運動指導與管理
妊娠前和妊娠期的規(guī)律運動可明顯降低正常體重孕婦,尤其是超重和肥胖孕婦的GDM發(fā)生風險;規(guī)律運動可提高GDM的血糖達標率,減少母兒不良結局。
五、降糖藥物治療
當飲食控制和運動后血糖仍然不能達到理想值,那就需要用藥降糖啦,首選藥物為胰島素。
|